竞逐新型储能赛道惠州力争2025年产业
近日,《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正式印发。根据《行动方案》,到年,新型储能产业集群产值力争达到亿元,全市储能电池总产能力争达到GWh,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万千瓦。
当前,惠州积极抢占新型储能产业制高点,打造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努力打造成为国内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高地和粤港澳大湾区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城市,通过试点示范拓展应用场景,把新型储能打造成为产业发展新引擎。
提升新型储能研发创新能力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技术。在“双碳”背景下,新型储能产业迎来“风口”。
在粤港澳大湾区,惠州自20世纪90年代初就已经在新型储能产业端发力,吸引了一批外资电池制造企业投资落户。如今,惠州已集聚亿纬锂能、比亚迪电池、欣旺达、德赛电池、赣锋锂业等行业龙头电池制造企业,还有一批上下游配套龙头企业。
目前,惠州已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已挺进全国第一方阵,入选中国百强产业集群,成为国内产业链完善、品类齐全的集聚地。年,惠州市消费类电池产量13.5亿只,占全省产量20%以上;已建、在建、拟建的动力和储能电池项目产能已合计超过60GW;年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产值亿元,预计年将超过千亿元。
根据《行动方案》,惠州市将依托东江实验室组建惠州市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联盟,积极承担攻关省级以上新型储能领域项目,在东江实验室科研经费中设立新型储能科研专项,对创新联盟成员开展的新型储能项目、建立研发平台、技术成果转化等给予支持。
围绕锂电池生产设备、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能源电子信息、全过程安全技术、智慧调控、氢储能及储能前瞻技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组织“揭榜挂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设立“新型储能”专题,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同时,惠州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鼓励全市储能电池制造企业在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和氢燃料电池等新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前瞻布局新一代储能技术及装备。
建设新型储能特色产业园
今年3月,《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意见》多次提及惠州,比如“以广州、深圳、惠州、东莞为重点建设珠江口东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以深圳、惠州、东莞、湛江为重点建设锂电硅碳负极材料集聚区”。
产业集群是现代产业经济的主要特征。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型储能产业规模,惠州市将建设特色产业园区。《行动方案》提出,联动广深莞打造珠江口东岸新型储能电池产业、电池材料生产、电池生产、储能系统及装备生产、电池综合利用等集聚区。谋划建设新型储能特色产业园,设立“能源电子材料集聚区”,重点引进储能电池及配套、电池材料和回收等企业,不断强链补链延链。
在加大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支持力度方面,惠州拿出“真金白银”。比如,对年度工业产值10亿元(含)以上,且工业产值增速10%(含)以上的新型储能制造企业给予用电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万元;鼓励新型储能制造业企业贷款用于在惠州的增资扩产,对制造业企业在本地银行申请用于增资扩产的贷款,按年利率给予不高于2%的贴息补助,购置生产设备贷款额度1-5亿元(不含)、贷款额度5亿元(含)以上,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度最高分别为万元、万元,期限36个月。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行动方案》提出,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渠道分销、物流运输等企业深度合作,通过签订长单、技术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引导上下游稳定预期、明确量价、保障供应。鼓励企业加大采购使用强链清单内产品,对单笔采购额超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补贴。
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
新型储能具有多重价值,发展前景可期。近年来,我国新型储能行业在技术装备研发、示范项目建设、商业模式探索、政策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进展,市场应用规模稳步扩大。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比如加快新型储能电站试点项目建设,开展单一大工业用户试点,探索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实现清洁能源资源最大化利用;开展集中式用户侧共享储能试点,探索储能电站“集中建设、收益共享”模式,试行V2G车网互动、智能移动充电等新模式。
不仅如此,惠州还鼓励建设多元化新型储能项目。比如,推动火电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与电源侧储能有机融合,结合变电站站址和输电走廊资源布局电网侧储能,在“3+7”工业园区、数据中心和重点用电大户等多元场景推广储能应用。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在农村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站;鼓励在农业产业园、稻谷烘干中心、冷库等农业用电重要设施配置储能。对年建成投产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除国家、省示范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在资源保障方面,惠州对列入年度计划的新型储能电站,按公用设施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对新型储能制造业和应用项目,优先保障其增资扩产用地并享受优惠地价,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评估价的70%执行。
南方+记者马发洲
梁维春王昌辉
钟仁敏
马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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