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十四五规划纲要,深圳要干
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姚嘉莉整理
在刚刚出台的广东“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广东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推进数字化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等方方面面,对深圳作出了具体的部署与安排。
一、创新驱动
支持深圳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
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创新合作区。
以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集中连片区域为先行启动区、以广州南沙科学城为联动协同发展区,聚焦信息、生命、材料、海洋科学,建设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高水平实验室、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
加快建设未来网络试验设施(深圳分中心)
加快建设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以及再生医学与健康、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领域广东省实验室。
探索建立深圳技术交易服务中心。
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有条件地区在人才制度改革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高标准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创新合作区。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深圳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体制机制。
加快建设中科院明珠科学园,规划建设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人才向粤港澳大湾区集聚。
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创新创意中心,以沿海经济带、各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的制造基地网络。
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以广州、深圳双核为引领,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重点突破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E(计算机辅助工程)、CAM(计算机辅助制造)、EDA(电子设计自动化)等工业软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平台软件实现突破和创新应用。
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重点依托广州、深圳、惠州等珠三角核心区,支持发展OLED(有机发光半导体)、AM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QLED(量子点发光二极管)、MicroLED(微型发光二极管)、印刷显示、量子点、柔性显示、石墨烯显示等新型显示产业,推进摄录设备、核心芯片、内容制作、编解码、信号传输、终端显示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建设以广州、深圳为核心,以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为重点的产业创新集聚区。
推动广州、深圳等建设重点会展城市。
三、推进数字化发展
推进广州、深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将广州、深圳双城打造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集聚发展新高地。
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有条件的城市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实现实体城市向数字空间的全息投影,增强城市治理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捷处置能力,打造全国领先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交易平台,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探索跨区域和跨境数据合作。
四、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
支持广州、深圳等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城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形成具有国际水准和全球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群,推动国际品牌集聚。
数字贸易工程。推动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建设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国家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以广州、深圳为主引擎实施一批数字贸易先行先试举措。
贸易新业态工程。完善“两平台、六体系”,用好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政策。支持海运中转集拼业务发展,推进广州南沙转口贸易产业园、全球优品中心、深圳前海海运中转分拨集拼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五、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支持广州、深圳等建设低时延类小型或边缘数据中心。
全面推进沿海高速铁路建设,加快建设赣州至深圳、广州至湛江、广州经汕尾至汕头、珠海至肇庆高铁。
提升广州、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竞争力,统筹珠江口西岸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布局,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推进深中通道、狮子洋通道、黄茅海跨海通道、莲花山通道建设,构建以广佛—港深、广佛—澳珠以及珠江口跨江通道为主轴,覆盖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市、主要城镇的大湾区城际快速交通网络。
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枢纽竞争力,以汕头港、湛江港为核心推进粤东、粤西港口资源优化整合;优化内河港口布局,加快西江、北江等内河港口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形成全省港口协同发展格局,携手港澳共建世界级港口群。
加快深圳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按照“零距离换乘”的要求,以大型铁路枢纽为重点,规划建设广州枢纽能级提升工程、深圳西丽综合交通枢纽等一批多方式衔接、立体化设计、多资源整合的新型综合客运交通枢纽。
加快建设广东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工程、广州港和深圳港集装箱码头智能化工程、骨干机场智慧化改造工程、广州等地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改造试点等项目
建设中国南方核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深圳总部和阳江、惠州两个重要核科研设施集群区的空间格局。
建设深圳光明燃机电源基地等项目
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粤东地区水资源配置、深圳市新丰江水库引水、珠中江供水一体化、澳门珠海水资源保障等工程前期论证及建设。
新建深汕特别合作区明溪水库、河源市九潭水库等大型水库,新扩建东莞市大溪水怀德水库、深汕特别合作区北坑水库、水底山水库等中型水库和一批小型水库。
六、打造高质量体质机制新典范
探索在条件成熟地区放宽公共事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市场准入,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
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与法律有效实施合作交流机制,支持深圳开展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试点,定期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推进深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复制推广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支持深圳深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依法依规赋予深圳更加充分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深圳更大力度推进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完善改革沟通对接机制、政策调整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跟踪督促和经验总结,推动一批成熟的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带动全省改革发展,为全国提供改革示范。
推动深圳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
七、聚焦高水平开放
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等政策优势,进一步扩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关键领域对外开放。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大湾区设立发展。推进“数字湾区”建设,探索建立粤港澳三地跨境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资源汇聚、流通与共享;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探索建立既便利数据流动又确保安全的机制。
探索搭建大湾区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监测平台,推动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共享。推广“圳品”供深食品标准模式,打造大湾区食品区域品牌,探索建立大湾区食品团体标准。
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积极发展国际仲裁和调解,探索设立面向国际的知识产权教育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打造高端科技创新合作高地。
八、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显著提升广州、深圳的中心城市金融发展能级。支持广州完善现代金融服务,加快建设国际金融城、南沙国际金融岛等金融高端集聚功能区,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和产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风险管理中心、财富管理中心和金融资源配置中心。支持深圳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在科创金融、海洋金融、民生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先行示范,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国际金融创新中心、国际创业投资中心和金融科技发展高地。强化广州、深圳对全省金融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发行平台,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打造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高地,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
构建多层次保险市场格局,推广粤港澳大湾区专属保险产品,到年,保费收入达到亿元。
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等一批重要金融机构。
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支持深圳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支持广州争取纳入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
推进广州、深圳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推广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客户营销、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携手港澳共建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金融深度合作平台,加强香港联合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合作,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扩大金融双向开放,深入推进“深港通”“债券通”“理财通”,积极探索“保险通”,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深融合的跨境金融联通体系。
九、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都市圈体系,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其中深圳都市圈包括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和河源、汕尾等两市的都市区部分。
在深圳都市圈,将充分发挥深圳核心城市带动作用,进一步拓展深圳发展空间。推动深莞惠一体化发展,加强三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建设跨区域产城融合组团。推进河源、汕尾主动承接核心城市功能疏解、产业资源外溢、社会服务延伸,加快吸引现代要素流动集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都市圈。
支持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
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双核联动、比翼双飞”作用,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推动“双城”做优做强,共同打造全省发展核心引擎。
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等五大战略定位,支持深圳加快实现“五个率先”:
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加强与港澳创新资源协同配合,以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为重点,推动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
支持深圳在未来通信高端器件等领域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智能经济、健康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支持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支持深圳发展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完善教育、文化、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服务供给和保障机制,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发展。以改革联动为牵引,推动广州、深圳两市在“双城联动、比翼双飞”中形成更多重大改革开放举措。
推动广州、深圳两市完善战略合作机制,加强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对接,聚焦营商环境、科技创新、现代产业、基础设施、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不断深化合作。
支持广州、深圳两市携手共建要素市场化配置高地,加快共建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联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世界级产业集群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辐射带动周边城市一体化发展。
支持广州、深圳、佛山等市开展国家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试点,推进自主可控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放宽城区常住人口万至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调整完善广州、深圳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十、积极拓展蓝色发展空间
加快推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支持深圳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和南方海洋科学城。
推进广州龙穴、珠海高栏港、深圳蛇口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世界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和配套服务基地,提升海洋工程装备总包设计、总装建造能力。
加快建设广州、湛江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深圳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大力推动海洋生物重大新品种的培育、扩繁与产业化。开展海水淡化规模化试点示范,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提高海水综合利用水平。
在广州、深圳规划建设深海研究基地,加快发展海洋生态环保、海洋新材料制造等涉海新产业新业态。
十一、加快建设美丽广东
深化碳交易试点,积极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
以臭氧污染防治为核心,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完善珠三角地区、粤东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气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
全面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十二、促进文化强省建设
建设珠三角文化旅游会展产业带,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广州文化产业交易会、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贸易博览会等。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特色优势及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推动大湾区各市聚焦现代都市、科技工业、中西方文化交融、文化遗产、传统和当代建筑、滨海、山川等特色元素,打造世界级地标景点景区和旅游精品线路,形成展现大湾区风貌的旅游“金项链”。其中,将港珠澳大桥、广州塔、深圳平安中心等打造为国际一流都市地标景点。
高标准建设广州、深圳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及省级基地,培育一批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打造全国文化科技应用示范中心。
支持深圳大力发展时尚产业,打造设计之都、国际文化创新创意先锋城市。
十三、推进教育现代化
支持广州、深圳打造全国高等教育高地。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着力建设一批原始创新能力强的高峰学科,大力提升教育创新、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力争产出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原创性成果。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和特色学院来粤办学,探索优势院校海外(境外)办学。加
支持广州、深圳等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
十四、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以打造广州、深圳医疗高地为牵引,带动建设国际化高水平粤港澳健康大湾区。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院21个地市全覆盖。
加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和韶关等重要口岸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陆路门户的疾控中心建设。
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努力构建全省“15分钟健身圈”和珠三角核心地区“10分钟健身圈”。
将广州医院、医院、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成为全国第一方队医院。
十五、强化民生保障
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坚持多劳多得,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及人工成本监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改革。
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健全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多渠道筹集公共房源,发展一批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规模化、专业化企业或机构。
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以大城市、人口集聚的城市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推进医疗康养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到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有1医院、医院、医院等的养老机构。
推动深圳率先建成智慧无障碍城市。
十六、建设法治广东
支持深圳、珠海和汕头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强对设区的市法规的审查指导。健全立法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支持广州、深圳等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先行探索。
建设集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立体化治安防控、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网络综合治理、综合指挥调度等于一体的“粤平安”省市县镇四级社会治理平台。
十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强化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网络安全评估。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推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强化网络安全核心技术的研发储备。
支持广州、深圳率先建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完善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治安一体化联动协作防控机制建设。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打击各类突出网络犯罪和黑灰产业犯罪。
审读: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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