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一
来源:证券时报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年1月19日完成了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融”)的发行。本期超短融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日,票面利率为3.29%,面值为人民币元,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
鉴于本期超短融将于年7月18日到期兑付,为保证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超短融基本情况
二、兑付方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融资工具,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的时间足额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红宇
联系方式:-
(二)主承销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梓昕
联系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媛
联系方式:-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梓昕
联系方式:-
(四)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清算部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方式:-、-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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