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安远两地法院牵手,以法治守护东江流
9月26日,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以下分别称“博罗法院”“安远法院”)在博罗联合签署《东江流域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江西安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桥生,党组成员、副院长赖生辉,博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伟强等出席签约仪式。
安远是东江源区之一,东江是博罗的母亲河。两地法院秉持“同饮东江碧水共护东江生态”理念,签署本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上,两地班子领导分别介绍了其受理的涉及东江流域的环境资源案件等基本情况,并就今后司法协作工作开展进行了讨论。
两地法院签署的《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东江流域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规定,双方以打通区域司法壁垒,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为协作目标,构建与东江流域高质量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服务保障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协作事项涵盖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法律适用标准,协调损害赔偿诉讼,东江流域环保禁止令,监督机制,共享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资源,合同效力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建立了共享机制、协商机制、合作机制、交流机制四项机制,并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组,负责各地法院间的协调联系,统筹推进各项协作制度和具体协作事项的落实。
接下来,博罗法院、安远法院将遵循签署的《东江流域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开展全方位的合作,深化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拓展司法协作的深度广度,助推协作项目精细化、制度化,让协作走深走实,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形成服务保障粤赣两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司法合力。
卢慧
黄淑瑜钟小凤
卢慧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z/6172.html